
附属学校工作职责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教育主管理部门关于基础教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确保在校学生依法接受优质的教育。
二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党建工作,确保正确办学方向。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,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,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。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,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
三、融入学校“三全育人”体系,通过明确校内人员职责、联动家校社组建协同团队,完善保障体系,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四、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,依法、依规办学。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明确办学目标,完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。
五、组织实施教育体制机制改革,按教育规律办学治校。督促、协调、指导各部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,精心组织教学,保证教学工作的规范、有序进行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
六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,全面提升综合素质,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
七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协助大学人事处做好教师的聘任、调配和考核等管理工作;加强教师培训工作,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;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使教师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坚守工作岗位,坚持教书育人。
八、做好校园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,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,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。
九、严格遵守大学各项规章制度。协助大学做好经费收支管理及资产管理工作。
十、注重团结协作,发挥合力作用,促进教师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,维护学校荣誉,共创文明校风。
十一、完成学校领导、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基础教育办公室工作职责
一、贯彻落实中省市及学校关于基础教育工作的有关精神,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,完善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。
二、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,充分调研、统筹规划学校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,为学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建议,拟定并实施学校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。
三、服务学校“三全育人”,为促进本科生个性发展提供实习实践机会与支持,保障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建设与供给。
四、负责中小学、幼儿园的管理与服务工作,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,共同防范办学风险,确保基础教育工作可持续发展。
五、负责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,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、幼儿园师资招聘、培训和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基础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,协助中小学、幼儿园办理办学经费和专项基金的申报工作。
七、负责基础教育办学基本信息的统计、分析、上报和发布工作。
八、代表学校负责开展与地方政府、企事业、中小学校的沟通对接和交流合作,协助开展合作办学管理团队建设,沟通、协调和处理合作办学过程中的日常事务,保障合作办学顺利开展。
九、完成学校领导、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